全院教职工:
根据《武汉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武大人字〔2017〕82号)要求,现将学院2017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全院教职工和博士后人员。
二、考核内容
年度考核依据学校考核细则执行,重点考核教职工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结合平时考核记录确定相应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4个等次。考核优秀等次的比例按单位进行核定,优秀总体比例控制在15%,其中教师为16%,专业技术人员和党政管理人员为14%,其他人员为12%。
三、考核流程
(一) 教职工个人须通过学校人事部系统填报《教职工年度考核登记表》http://hrs.whu.edu.cn(《武汉大学人力资源管理系统》中“年度考核”模块,具体操作可参照年度考核操作手册),因客观原因不具备通过系统填报条件的,可下载电子表格自行填写。系统填报工作须于2017年12月25日前完成。(注:《教职工年度考核登记表》,由教职工个人从系统打印,签字认可后由各党支部书记统一上报学院。)
(二) 学院按党支部组织考核。2018年1月10日前,学院完成考核程序,确定考核结果并公示。
特此通知
附:年度考核操作手册
http://rsb.whu.edu.cn/zlxz/khyjc.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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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