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出国留学选派计划,2016年第一批“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工作已经开始,并将于4月1日-15日登录国家留学申报系统在线申报。
一、选派条件
(一)申请人须获得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正式邀请函;
(二)申请人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
(三)优先推荐具有较强教学科研能力的副教授和讲师。
二、留学期限
访问学者留学期限为3-12个月;博士后留学期限为3-24个月。
三、申请材料
(一)校内申报
1.个人材料
(1)外语水平证明扫描件;
(2)科研成果清单;
公派出国网上服务平台在线提取填报,重点填写近五年代表性论文、著作、科研项目和获奖等业绩信息。在线填写后,系统自动生成成果清单,经院系、科研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学校将在系统上传扫描件,申请人可下载使用。
(3)国外单位正式邀请函;
邀请函应严格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要求准备。正式邀请函一般应由外方教授/邀请单位签发,并使用邀请单位专用信纸打印。邀请函应明确如下内容:
a .基本信息:姓名、国内单位、联系方式等;
b.留学身份:访问学者、博士后;
c.留学期限:明确到起止时间(派出时间不能早于2016年6月1日,也不能晚于2016年12月31日);
d.留学专业、课题或研究方向;
e.是否符合接受方外语水平要求;
f.资金资助情况;
g.外方负责人签字(含电子签名)与联系方式。
除规定内容之外,邀请函中不得出现家属陪同前往等内容。
(4)外方合作者简历;
主要包括国外合作者的教育、学术背景;目前从事科研项目及近五年内科研、论文发表情况;在国外著名学术机构任职情况等,原则上不超过一页。需由外方合作者本人提供并签字。
2.单位材料
(1)《专家评审意见表》(附件1)。各单位组织3名同行专家对被推荐人进行评审,填写纸质版意见表并签名,无需单位公章。填写完毕后,各单位在学校申报网站上传扫描版。
(2)《单位推荐意见》。各单位在线填写,模板见附件2。
(二)基金委系统申报
1.有效身份证扫描件。将身份证个人信息、证件有效期和发证机关扫描成一页;
2.职称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网报时请将以上文件合并为一个电子文档进行上传。如无职称证书,可到人事部204开具职称证明;
3.外语水平证明扫描件(同校内申报);
4.科研成果清单(同校内申报);
5.国外单位正式邀请函(同校内申报);
6.外方合作者简历(同校内申报)。
四、工作安排
2.2016年4月6日前,院系在线审核申请人材料,确定推荐人选名单及排序,提交学校审核。院系操作手册见附件4;
3.2016年4月10日前,学校根据各单位推荐人选情况及排序在指标范围内确定拟推荐名单并公示;
在线申报过程中,“受理机构”须选择“武汉大学”。
5. 2016年4月20日前,学校将单位推荐公函、《初选名单一览表》、《依托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选派情况统计表》原件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单位推荐意见表》、《专家评审意见表》及候选人其他电子材料扫描后统一上传至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系统。
五、评审、录取和派出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于2016年5月底确定最终录取名单。被录取人员2016年12月31日之前派出。
联 系 人:张晓广
联系电话:68756990
人事部
2016年3月30日
附件:
1.《专家评审意见表》
2.《单位推荐意见》
3.《公派出国网上服务平台申报人操作手册》
4.《公派出国网上服务平台院系审核操作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