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武汉大学“351人才计划”实施办法》(武大人字〔2010〕46号)和《武汉大学“珞珈杰出学者”实施细则》(武大人字〔2013〕96号)精神,现将2015年度“351人才计划”申报遴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应符合《武汉大学“351人才计划”实施办法》和《武汉大学“珞珈杰出学者”实施细则》规定的申请条件。
2.经学校研究决定,在青年学者层次开设应用研究组,在特聘教授层次继续开设管理学组,请申报人根据个人情况确定层次和组别申报。
另外,为响应“十三五”规划,加大对教学的支持和鼓励,推动人才培养工作,特设立351人才计划教学项目,相关工作另行通知。
3.本次申报年龄要求:截至2015年1月1日,珞珈特聘教授自然科学候选人不超过42周岁(1972年1月1日后出生),人文社科候选人不超过50周岁(1964年1月1日后出生),管理组候选人不超过42周岁(1972年1月1日后出生)。珞珈青年学者候选人不超过35周岁(1979年1月1日后出生)。
二、推荐名额
1.杰出学者:校内设岗单位以在岗二级教授(不含人文社科资深教授、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以及已入选杰出学者的二级教授)为统计基数,附属医院以在岗一级主任医师为统计基数。统计基数为10人(含)以上的原则上可推荐 0-3人,统计基数为5人(含)以上的原则上可推荐0-2人,其他单位原则上可推荐0-1人。
2.珞珈特聘教授、珞珈青年学者:各单位根据本单位符合年龄要求的教授人数和青年教师人数推荐候选人,推荐名额为本单位符合条件人数的20%左右。
3.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下属各科研机构候选人推荐工作由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按照上述限额统筹推荐。
4.校外申请人可不占设岗单位推荐名额。
三、院系推荐材料要求
1.单位需报送候选人情况汇总表(附件1),纸质版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以“2015年度xx学院351候选人情况汇总表”命名发送人才办邮箱。
2.推荐公函需说明资格审查情况、遴选程序、公示和保密处理情况,明确推荐意见,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由所在单位负责审核。
四、工作安排及要求
(一)个人申报及公示。
1.校内申报人
(2)12月10日起登陆“武汉大学高层次人才管理系统”填写申报材料(系统预计12月10日开通,操作手册届时附上)。
2.校外申报人
3.公示
所有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在系统提交后将会在“武汉大学高层次人才管理系统”登陆界面进行公示,公示有异议的申报人将取消申报资格。
(二)学院评审及材料上报
1.12月20日前学院召开教授委员会和党政联席会议遴选确定推荐人选。
2.学院确认推荐人选后,在上述两个系统中选填写推荐意见并提交。12月25日前,学院上报公示无异议候选人纸质材料至人事部,同时通知候选人准备答辩PPT,答辩要求另行通知。
(三)学校评审
分学科组召开校专家评审委员会,候选人须制作PPT进行答辩,评审确定名单后报学校确定。
联系人:人事部人才工作办公室 夏丽华 刘晓慧
电话: 68752625
特此通知
附件:
1. 候选人情况汇总表
2. 武汉大学成果管理与人才服务系统个人操作说明
3. 《武汉大学“351人才计划”实施办法》
4. 《武汉大学“珞珈杰出学者”实施细则》
武汉大学人事部
2015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