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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校与芬兰赫尔辛基大学的交流协议,现推荐全日制在校生于2015年秋季赴芬兰赫尔辛基大学交流学习。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1.申请人条件:年满十八周岁;全日制在读大二、大三本科生或全日制在读硕士生一、二年级;德才兼备、品学兼优,有事业心和责任感,学习目的明确;无受处分记录;国际部志愿者优先推荐。
2.申请材料:护照复印件一份、中英文的成绩单原件一份、在读证明原件一份(均由本科生院或研究生院出具)、语言成绩单复印件一份。
3.名额:各学院两名。
4.教学语言:英语。
5.语言要求:能适应全英语教学环境;在报名时必须出具两年有效期内(2013年9月16日之后有效)的语言成绩单复印件(雅思6.0或托福80分)。
6.成绩要求:绩点3.0及以上
7.时间:一学期
8.费用:在芬兰赫尔辛基大学学习期间免学费,学生需自理住宿费、生活费、健康医疗保险等。同时,学生必须交纳武汉大学的学费和办理退宿手续。未办理退宿手续,将按学校规定不再退离校期间的住宿费 。
9.学分互换根据《武汉大学普通本科交流生课程认定及学分成绩转换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10.详情可登陆该校网址查询 www.helsinki.fi/exchange
本科申请生请于3月1日前将申请材料交学院本科教学秘书熊晓庆老师,硕士申请生请于3月1日前将申请材料交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叶雯老师。学院将于2015年3月4日(星期三)前将本科生候选人名单通知本科生院学籍办、研究生候选人名单通知研究生院培养处,并在学院(系)网上公示。同时将已签字盖章的纸质版候选人名单、候选人申请材料连同已签字盖章的《武汉大学普通本科生(研究生)出国交流学习申请表》(国际部网站下载)、《武汉大学研究生出访申请表》(仅研究生提供,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于2015年3月4日(星期三)前一同交至公派学生事务办公室103室。逾期不候。
国际交流部
201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