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做好2014年高等教育管理系列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教师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14/12/04点击量:
全校各单位:
  根据《武汉大学高等教育管理系列高级岗位聘任暂行办法》(武大人字[2010]37号)和《武汉大学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教师专业技术岗位聘任试行办法》(武大人字[2012]101号)精神,为做好2014年高等教育管理系列高级岗位(以下简称高教系列)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教师系列(以下简称思政教师)岗位聘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及计划
  高教系列和思政教师系列设置四级、七级专业技术岗位。2014年高级岗位聘任计划由学校根据岗位设置规划及队伍发展需要,结合申报情况确定。
  思政教师中初级岗位初次聘任和晋升由二级单位根据《武汉大学教师专业技术岗位聘任试行办法》(武大人字[2012]99号)规定执行。

二、聘任程序
  (一)个人申请
  高教系列高级岗位申请人下载《武汉大学高等教育管理系列高级岗位聘任审批表》填写并上报(见附件1)。
  思政教师申请人通过校园信息门户http://my.whu.edu.cn入口登录职称申报系统,填写《武汉大学专业技术四、七级岗位聘任审批表》或《武汉大学专业技术五、六级岗位和中级及以下岗位聘任审批表》,并提交。
  (二)单位评议
  1.单位审查小组对申请人材料的真实性和任职条件进行初审,申请高级岗位人员的材料须报学校相关职能部门核定后公开展示。
  2.单位按照职称文件要求,对申请人进行评议表决,提出高教系列和思政教师高级岗位推荐人选,确定思政教师中初级岗位拟聘人选,并公示。
  (三)学校评议
  1.学校资格审核小组审核。
  2.分别召开高教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分委员会会议和思政教师专业评议组会议,评议表决副高级岗位拟聘人选和正高级岗位推荐人选。
  3.召开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委员会会议,评议表决正高级岗位拟聘人选,公示后下文聘任。

三、提交材料
  (一)申请人须提交以下材料:
  1.个人审批表一式一份。
  2.学术成果代表作、承担项目证明及其他业绩成果佐证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3.外语条件证明、获奖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此外,高教系列还须提供:
  1.个人事迹材料一份(3000字以内)。
  2.科研成果代表作一份。将最能体现申请人科研水平的学术成果单独装订成册,供评审会上专家查阅。正高级岗位申请人提供6-8篇(部、项)、副高级岗位申请人提供4-6篇(部、项),按照论文在前、著作/项目在后的顺序复印装订。
申报成果截止日期为2014年11月30日,发表在权威、核心期刊增刊的文章只按一般论文计算。
  (二)单位须提供以下材料:
  1.工作报告。内容包括:本单位2014年高教系列、思政教师岗位聘任具体工作安排,专业技术岗位聘任推荐小组会议召开的时间、参会人员及会议结果。
  2.高教系列提交《武汉大学高等教育管理系列高级岗位申报情况一览表》和《专业技术岗位申报人员汇总表》,一式一份。
  3.思政教师从职称申报系统中导出《教师系列四、七级一览表》或《五、六级或中初级一览表》,一式一份。
  (三)材料说明
  原件经单位验证后返还,复印件应制作目录并装订成册,评审结束后返还。论文复印件包括发表杂志的封面、目录、正文及封底,著作复印件包括封面、目录、版权页及封底。复印件除《教师系列四、七级一览表》和《五、六级或中初级一览表》用A3纸打印之外,其余使用A4纸复印,按照上述所列顺序从上至下排列装订。
  所有表格均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须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四、时间安排
  (一)2014年12月1日-12月19日:个人申请。
  (二)2014年12月20日-2015年3月1日:单位资格审查、评议、公示。
  (三)2014年3月2日-2015年4月15日:学校复核、评议、公示。

  特此通知

                     人事部
                                
2014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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