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做好2014年度博士后研究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14/12/08点击量:
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武汉大学2014年度博士后研究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已经启动,根据《武汉大学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武大人字[2009]34号)、武汉大学《关于做好2014年教师以及实验技术等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工作的通知 》(武大人字[2014]94号)精神,现就做好博士后研究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聘范围
  (一)2013年12月1日以后进站,人事关系转入学校且无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博士后人员(不含本校固定岗位教师),可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其中,师资博士后申报讲师职务;其他各类博士后人员申报助理研究员职务。
  (二)工作期满出站,符合武汉大学教师专业技术岗位聘任条件的博士后人员(不含本校固定岗位教师),出站前3个月内可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评聘条件
  博士后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条件参照《武汉大学教师专业技术岗位聘任试行办法》(武大人字[2012]99号)和《关于做好2014年教师以及实验技术等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工作的通知 》(武大人字[2014]94号)执行。

三、评聘办法及程序
  (一)博士后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与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工作同步,按学校2014年专业技术岗位评聘要求进行,具体评聘办法、日程安排及报送材料要求等按武汉大学《关于做好2014年教师以及实验技术等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工作的通知 》有关规定执行。
  (二)符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的博士后人员向流动站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申请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19日。
  (三)近期期满出站已确定留校工作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到选留单位应聘相应专业技术岗位,聘任程序遵照《关于做好2014年教师以及实验技术等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工作的通知 》执行。
  其他各级各类申请人员不需通过校园信息门户职称申报系统申报,直接填写《博士后研究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一式2份(表格在学校博士后网站—表格下载—职称中下载),连同学校文件要求报送的其它科研成果及佐证材料等报送流动站所在学院(博士后工资关系所在学院)。
  (四)学院按照学校规定的评聘条件,对申报人员进行评议,并于2014年3月1日前将通过人员材料报学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四、评聘有关规定
  (一)确定出站留校工作的博士后人员参加选留单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聘任,占所在单位高级岗位职数。
  (二)出站离校工作的,可申请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三)人事关系在外单位的,申请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需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委托评审函。

五、本通知由人事部博士后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特此通知
                         武汉大学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2014年12月7日

返回顶端

Baidu
sog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