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教职工:
根据武大人字[2014]89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因私护照管理的通知》的要求,学院将于近期开展相关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日常管理
日常管理工作由学院党政办公室具体负责,相关手续在人事办公室办理。
二、备案人员
根据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结合学院人员的具体情况,以下人员为因私护照备案人员:
(一) 中层副职及以上人员,其因私护照由组织部管理。
(二) 在职人员中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及以上人员、副处级以上非领导职务人员、六级及以上职员、拥有博士学位者,其因私护照由所在单位管理。
(三) 离(退)休的厅(局)级以上干部,其因私护照由离退休工作处管理。
三、管理程序
具体管理程序参见武大人字[2014]89号文件。
四、工作安排 时 间 | 具体安排 |
11月10日 | 通知及相关文件张贴 |
11月10日—13日 | 以支部为单位进行分类登记和护照的收缴工作 |
11月14日下午16:00前 | 各支部汇总后交党政办公室1003室 |
11月15日—17日 | 学院整理并按通知要求上交相关部门 |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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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