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2013年国家公派高研、访学(含博士后)项目网上报名工作已经开始,符合条件的被推荐人名单见附件1:请各单位通知上述被推荐人于3月1日至7月日登陆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上申报系统(http://apply.csc.edu.cn),网报程序如下:
一、在线填写《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非学生类)
填表须知请见《国内非学生类使用指南》(附件2)。(在“申请人保证”一栏签字并打印后提交所在单位审核,在申请表第一页粘贴被推荐人近期彩色照片(一寸免冠、光纸正面))。
二、上传附件
被推荐人除提交申请表之外,还需上传电子附件。根据网上提示上传如下材料:
(一)留学单位正式邀请信(复印件/传真件/电子版打印件)
(二)身份证复印件
(三)外语合格证明
(四)职称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五)获奖证书复印件
(六)其他材料
1.申请高级研究学者人员,应另附证明申请人符合申报条件的相关材料,如“新世纪优秀人才计划入选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应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等。
2.主持或参与国家重大工程、重点学科和研究基地、重大科研项目以及国际学术交流合作等的相关证明材料。
3.论文首页可提供并扫描上传。
三、所在单位提交申请材料
(一)纸质材料
1.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单位推荐意见》(单位填写,模板及要求见附件3);
2.《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非学生类);
3.《单位审核材料清单》(此清单和清单中的具体材料皆需提交人事部,单位审核人签字,无需单位公章)(见附件4)。
(二)电子材料
《单位推荐意见》。
四、申请材料整理及提交时间
(一)所在单位需按照上述应提交材料顺序整理纸质材料,所有材料一律使用A4复印纸打印或复印。
(二)纸质材料中:
《单位推荐意见》一份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三份
《单位审核材料清单》一份
《单位审核材料清单》中的各项材料一式两份
申请材料提交后不予退还,请被推荐人所在单位、被推荐人自行留存副本。
(三)被推荐人应及时将纸质版《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和《单位审核材料清单》中的各项材料提交所在单位审核。
(四)各单位于2013年3月11日前将被推荐人纸质材料报送至人事部206办公室,并将电子材料发至whursb2625@126.com。所有申报材料必须经所在单位人事秘书报送人事部,不接收个人单独报送。
五、评审、录取办法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录取人员名单。两院院士、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入选者经资格审核后免予专家评审,直接录取。录取结果将于2013年7月份公布。
申报过程中有任何问题,请联系人事部人才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蔡强 童辉
联系电话:68756336 68756990
联系邮箱:whursb2625@126.com
人事部
2013年2月28日
附件:
1. 被推荐人名单
2.《国内非学生类使用指南》
3.《单位推荐意见表》
4.《单位审核材料清单》
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