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培养造就大批优秀青年人才,国家计划从2011年开始实施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根据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首批申报工作的通知》(组厅字〔2011〕52号)精神,现将我校做好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内容
1.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是国家人才发展规划重大人才工程青年英才开发计划的子计划。计划从2011年开始实施,在自然科学、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等重点学科领域,每年重点扶持一批青年创新人才,把他们培养成为本专业领域品德优秀、专业能力出类拔萃、综合素质全面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形成我国各领域高层次领军人才的重要后备力量。
2.对入选计划的青年人才国家将给予经费支持,自然科学领域120-240万元,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领域30-60万元,3年为一个支持周期。具体支持标准和划拨方式由中央组织部组织专家评审核定。
二、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为具有中国国籍,在国内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等单位工作1年以上,在聘的青年人才。申请者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学风正派;
2.申报当年1月1日未满35周岁(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一般应获博士学位;
4.在自然科学、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重点领域崭露头角,获得国际国内较高专业成就及荣誉称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
三、推荐范围
下列人员中符合条件的青年教师可以申报此计划,学校将通过组织专家评审等方式择优选拔,研究提出推荐名单。
1.第一批珞珈青年学者以及即将产生的第二批珞珈青年学者。
2.其他各类人才计划入选者,如珞珈特聘教授等。
四、申报要求
1.请申报人根据专业领域客观、真实填写申报书和附件材料。
(1)自然科学领域填写《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自然科学类申报书》(附件1),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填写《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类申报书》(附件2)。申报书统一通过网络申报与评审系统填报(近期投入使用,
)。
(2)提交附件材料,包括1-3篇代表性论文全文、2006年以来发表论文的首页及其引用情况的检索证明、国内外获得的发明专利与奖项、国际学术组织或刊物任职证明和其他相关材料。每位申报人的附件材料的电子版须为PDF格式文件,且不超过5个,每个文件小于20M。
2.各单位对个人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填写《第一批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人信息汇总表》(附件3),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请各单位于11月28日前将申报书(一式10份)、附件材料(1份)、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1份)等申报材料及其电子版报送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
附件:1.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自然科学类申报书
2.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类申报书
3.第一批年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人信息汇总表
人 事 部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