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及有关单位:
一、申报范围
1.创新药物研究开发
2.药物大品种技术改造
3.创新药物研究开发技术平台建设
4.企业创新药物孵化基地
5.新药研究开发关键技术研究
6.国际合作项目
具体内容和要求,请查看《“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 “十二五”计划2012年新增课题申报指南》(附件1)
二、申报条件
1.我校在职人员,年龄原则上在57周岁(含)以下;
2.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已获得博士学位2年以上并有固定单位(不包括在站博士后);
3.在课题执行期间,每年(含跨年度连续)累计离职或出国时间不超过6个月;用于所申请课题的研究时间不少于本人工作时间的50%;
4.过去5年内在申请和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中无不良信用记录。
5.有正式的合作协议或受聘于武汉大学的港澳台和海外华人科技人员,也可作为课题负责人。要求合作期或聘任期覆盖课题的执行期,且每年在课题责任单位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必须由学院出去证明材料。
6. 在“十二五”计划中,每人最多可参与两项本专项课题,且只能作为课题负责人承担一项本专项课题。作为本专项“十一五”计划第一批、第二批课题的课题负责人,且申请延期验收者,不得牵头申报本批课题。本专项“十一五”计划第三批在研课题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本批课题。
三、申报工作安排
1. 通过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门户网站(http://www.nmp.gov.cn)下载区中下载课题申报软件,填报申请书(附件2)。并填写课题申请书基本情况表(附件3).
2. 课题申报资料填报结束后应当通过申报软件用A4纸打印,左侧平装成册,同时通过申报软件以光盘形式导出电子版(.KAS格式)。
3. 于2011年7月3日之前,将课题申报材料(申请书和基本情况表)一式12份及电子版(光盘)交到学校科发院
联系人:陈秀红,姚漓
联系电话:68773977,687758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