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9]173号)和《武汉大学自主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国家科技发展形势及学校实际,2012年度自主科研项目(自然科学)以创新团队的形式申请,项目组织要综合考虑学校科技发展的相关要素,以争取国家重大项目、产出高水平科技成果与培育杰出科技人才或产生重大经济、社会效益为目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创新团队的研究方向应属于科学前沿或国家重大需求。主要从事以探索未知世界、认识自然现象、揭示客观规律为目的的开创性、探索性研究;对经济增长、社会进步和国家安全有重要战略意义的基础性、前瞻性研究;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交叉的前沿研究;有明确的技术路线、能产生重大经济或社会效益的关键技术创新和集成创新。
2、创新团队一般应以省部级以上重点实验室或工程化基地或国家重点学科为依托,承担过国家重大科技任务,具备良好的工作氛围和环境条件。
3、创新团队的学术水平在国内同行中应具备明显优势,研究工作已经取得突出成绩或具备明显的创新潜力。
4、创新团队的带头人应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及创新的学术思想,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合作精神,一般应为全职在第一线工作的两院院士、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级重点、重大项目主持人或首席科学家等中青年专家,原则上,院士不超过60岁,其他不超过50岁。
5、创新团队应是在长期合作的基础上形成的研究集体(5-15人),具有集中的研究方向和共同研究的科技问题,以及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
二、申报要求
1、创新团队按照研究性质,分为基础研究、高新技术、产学研三类。
2、创新团队需有未来三年明确的建设与考核目标。原则上,基础研究类团队应获批至少一项国家基金重点、重大项目或“973”首席科学家项目;高新技术类团队应获批至少一项1000万以上的“863”、支撑计划、重大专项或行业重大科技计划项目;产学研类团队应形成核心的发明专利、技术标准、原理样机等并产生500万元以上的经济效益。对于可望产生新的的国家科技奖励、NSC论文、新的两院院士、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等人才的创新团队给予优先、重点支持。
3、推荐限额:每个二级单位推荐团队不超过2个,非独立运行的国家级平台可单独推荐1个。
4、在研的国家基金委创新群体、教育部创新团队和自主科研已资助过的创新群体培育项目负责人不能申请该项目。
三、申报程序
1、项目申请时间:自2012年4月25日开始,5月10日截止。
2、请申请者登陆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科研管理系统(E科之家)进行申报:申报基础研究、高新技术团队请填写《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申请书(创新团队项目)》(附件一),申报产学研团队请填写《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申请书(产学研团队)》(附件二),并填写项目基本信息表(附件三),以上材料电子版通过申报系统上传,系统审核通过后提交纸质版申请书一式二份(必须与通过系统上传的电子版完全一致,双面打印),由所在单位对所填内容真实性进行审核后统一报送,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不接受个人申请。
四、各单位通过E科之家对本单位申报项目认真审核后,打印《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申请汇总表》(系统自动生成)和《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申请承诺书》(附件四),加盖公章后与申请书一并报送科发院。
五、本通知有关事宜由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负责解释。
联系人:刘昌军
联系方式:68772105
附件一:《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申请书(创新团队项目)》
附件二:《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申请书(产学研团队)》
附件三:《项目基本信息表》
附件四:《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申请承诺书》
附件五:《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
附件六:《学科分类与代码》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文件下载:
附件一:《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申请书》(创新团队项目)
附件二:《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申请书》(产学研团队)
附件三:项目基本信息表
附件四:单位承诺函 附件五: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 附件六:学科分类与代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