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基础医学院姚院长说,特别想招我们的博士毕业生
(四)“杏林学者计划”学术骨干
引进对象:为本学科领域业绩突出、专业潜力强、创新活力足的优秀博士(博士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并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高质量论文,同行评价认可度较高。
2.在海外知名高校、研究机构获得博士学位或有博士后工作经历并获突出成果。
3.其他同层次水平人才。
相关待遇:
1.聘任副教授职务,专业技术七级岗位,享受岗位相应的绩效工资及专项奖励。引进三年内须完成职称晋升。
2.聘为硕士生导师,给予专项研究生招生计划支持。
3.提供科研平台配套建设经费20~5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领域提供经费5~10万元。
4.提供安家费和购房补贴30~50万元。
5.根据发展需要参与学术团队组建,可提供必要的工作支持。
6.积极协助申报各类人才项目。
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 人才优势是第一优势。湖北中医药大学坚持人才引领发展的战略定位,以更大力度集聚人才、服务人才、成就人才,加快建设高水平人才队伍,为建设一流中医药大学和一流中医院提供强大人才支撑!为满足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海内外公开引进高层次优秀人才,诚邀海内外英才加盟、共谋发展。
一、高层次人才引进类别
我校实施高层次人才引进“杏林学者计划”,分类四个类别:杰出人才、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
二、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恪守学术操守和职业道德,学风正派,诚实守信,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和团队协作能力;
(三)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
(四)身体健康,能胜任教学、科研等工作。
三、专业条件及待遇
(一)“杏林学者计划”杰出人才
引进对象:在本学科领域享有国际公认的学术声望和学术影响力,取得杰出学术成就。
相关待遇:工作条件、生活待遇面议,给予特殊政策,特事特办。
(二)“杏林学者计划”领军人才
【1】领军人才A类:
引进对象:在本学科领域具有显著的学术声望和学术影响力,取得卓越学术成就,年龄一般60岁以下。
相关待遇:工作条件、生活待遇面议,给予特殊政策,特事特办。
【2】领军人才B类:
引进对象:在国内外本学科领域具有良好的学术声望和学术影响力,取得突出学术成就,年龄一般55岁以下。
相关待遇:
1.聘任教授职务,聘为博士生导师,给予专项研究生招生计划支持。
2.聘期内年薪50~80万元。
3.提供科研平台配套建设经费150~50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领域提供经费50万元。
4.提供人才住房,安家费30万元。
5.解决配偶工作,落实子女入学入托。
6.根据需要组建学术团队,提供实验与工作用房。
7.积极协助申报各类人才项目。
(三)“杏林学者计划”学科带头人
引进对象:在国内外本学科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影响力,为所在专业领域的学科带头人,取得较高学术成果,年龄一般50岁以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承担2项及以上国家级科研项目。
2.研究或技术成果获得省部级科技奖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排名第1)。
3.入选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4.具有原创代表性科研成果,并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高质量论文,或在临床一线取得重要成果,同行评价认可度高。
5.在技术应用、技术转移、技术创新、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中成效突出,产生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
6.在海外知名高校、研究机构获得博士学位或在国内知名高校取得博士学位并有连续3年及以上海外科研工作经历,在海外主持或作为核心成员参与过重要科研项目,并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高质量论文。
7.主持国家级教学质量工程项目1项。
8.其他同层次水平人才。
相关待遇:
1.①具有高级职称者,原则上应达到我校教授职称评审条件,聘任教授职务,专业技术四级岗位。引进三年内须完成职称晋升。聘期内年薪30~50万元。
②不具备高级职称者,原则上应达到我校副教授职称评审条件,聘任副教授职务,专业技术六级岗位,享受岗位相应的绩效工资及专项奖励。引进三年内须完成职称晋升。
2.聘为研究生导师,给予专项研究生招生计划支持。
3.提供科研平台配套建设经费50~10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领域提供经费20万元。
4.提供人才住房,安家费 15万元。
5.帮助落实配偶调动和子女入学入托。
6.根据发展需要组建或参与学术团队,提供必要的实验用房。
7.积极协助申报各类人才项目。
(四)“杏林学者计划”学术骨干
引进对象:为本学科领域业绩突出、专业潜力强、创新活力足的优秀博士(博士后),有成为该领域拔尖人才的发展潜力,年龄一般40岁以下(如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年龄可放宽至45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并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高质量论文,同行评价认可度较高。
2.在海外知名高校、研究机构获得博士学位或有博士后工作经历并获突出成果。
3.其他同层次水平人才。
相关待遇:
1.聘任副教授职务,专业技术七级岗位,享受岗位相应的绩效工资及专项奖励。引进三年内须完成职称晋升。
2.聘为硕士生导师,给予专项研究生招生计划支持。
3.提供科研平台配套建设经费20~5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领域提供经费5~10万元。
4.提供安家费和购房补贴30~50万元。
5.根据发展需要参与学术团队组建,可提供必要的工作支持。
6.积极协助申报各类人才项目。
四、中医药临床类人才引进
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中医药理论功底深厚,学术成就突出,在行业内具有较大影响的国家级或省级优秀中医药临床人才。
(二)具有三级甲等医院工作经历的省级重点专科学术带头人。
(三)擅长特定病种的中医药治疗并取得行业内公认或具有独特技能的中医药特殊人才等。
“中医药临床类”高层次人才可参照上述各类别人才相关标准考核评价引进,签订个性化协议,享受相应待遇。
五、人才团队引进
(一)引进条件:人才团队应符合我校的学科专业布局与规划,在本领域已取得显著成就或具有良好创新潜力,关键核心技术有望取得突破。团队带头人一般应符合上述 “领军人才”引进条件;核心成员一般为1~3人,应具有相关专业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
(二)引进方式:重点考察团队带头人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及团队核心成员的水平。采取团队集体引进、核心人员带动引进、技术项目开发引进等方式。优先引进海外留学归国人才和国内带项目来创新创业的领军人才和团队。团队成员应将人事关系及档案转至我校,全职工作。
(三)引进政策:对人才团队实行特殊政策,工作条件和生活待遇面议。团队核心成员符合上述“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引进条件的可以兑现个人待遇。
六、应聘报名
欢迎海内外英才通过湖北中医药大学人事处网站进入湖北中医药大学招聘网
(http://218.197.176.22/product/recruit/website/RecruitIndex.jsp?FM_SYS_ID=hbzyy)进行报名,提交个人材料:①《湖北中医药大学应聘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②个人简历;③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任职证明材料;④学术成果证明材料:不超过5篇代表性论文全文,其他论文首页及检索报告,申请专利、项目批件、获奖证书、学术兼职等材料复印件。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方老师 027-68890039
李老师 027-68890038
联系邮箱:hbtcmzp@163.com。
[打 印] [关 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