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工业大学是一所以工学为主,覆盖工、文、理、艺、经、管、法、教、医等九大学科门类的多科性大学。学校创建于1952年,1984年由原湖北轻工业学院和原湖北农业机械专科学校合并组建成湖北工学院,2004年更名为湖北工业大学。学校是湖北省重点建设高校,被省委省政府定位为“在湖北省高教体系中起龙头示范作用的、水平较高的骨干大学”;拥有丰富的办学层次,具有推荐优秀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和博士学位授予权;2010年获得“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称号;2014年,学校整体进入一本高校行列;2012年、2016年连续两次入选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2016年入选“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2018年入选教育部2018年度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2021年入选全国文明校园先进学校。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教职工队伍建设,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职学生辅导员5名。
一、招聘岗位
2022年共招聘事业编制专职学生辅导员5名。
二、招聘范围
全国普通高校2022年应届及往届毕业研究生;海外留学研究生。
三、应聘条件要求
(一)应聘条件
1.中共党员。
2.年龄要求28周岁及以下,即为1994年1月1日之后出生。
3.担任学生干部,获得省级及以上荣誉;具有与辅导员工作相关的专业背景和心理咨询、就业指导等专业资格证书者,同等情况下,录用时予以优先考虑。
4.基础理论扎实,学习成绩优良,热爱学生工作,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具备开展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工作的能力。
5.学习成绩良好,英语水平达到国家四级或以上水平(取得相应证书或考试成绩在425分以上);
6.一经聘用,须在辅导员岗位连续工作至少六年方可申请变更工作岗位,且至少在聘期内前两年能入住学生寝室;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招聘考试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接受报名
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通过湖北工业大学人才招聘网站(http://zhaopin.hbut.edu.cn/)进行投递报名材料,报名截止时间定为从即日起至2022年3月31日止,联系电话:027-59750175。
注意事项:应聘者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必须真实,表格内容须按要求填写,内容不全或与要求不符的,不予受理。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资格、通知所在学校或单位并向社会公示。报名与考试、考察及体检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资格审查
1.学校成立辅导员公开招聘资格审查小组,根据招聘条件及应聘人员情况确定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应聘考生的毕业证(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学位证、报到证须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2.关于学历的说明: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不含专升本)且取得本科学历学位。
3.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成功后,须密切关注湖北工业大学人才招聘网相关公告,按照公告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考核。资格审查需提交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荣誉证书、毕业生推荐表、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套。
(三)笔试
应聘人员均须参加笔试,具体笔试内容包括综合知识和所需的专业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2小时。根据笔试成绩排序,按岗位需求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未达到1:5比例,经学校专项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对岗位计划予以取消、核减或保留。
(四)面试
辅导员岗位面试参照《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规程》执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心理素质等方面情况。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环节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分数低于80分者视为成绩不合格,不能进入考察体检阶段。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满分100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应聘人员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面试成绩均相等,可由面试考核组增加综合应用能力加试,加试得分高者排名在前。
(五)组织心理健康测试及体检
学校统一组织入围面试辅导员参加心理健康测试。心理健康测试作为确定考察人选的重要依据。体检由湖北工业大学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体检,按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六)公示、审批与聘用
考察和体检合格后,由学校人事处对各岗位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由人事处拟定人员调配方案,经学校审批后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五、防疫须知
学校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总体要求,在招聘的报名、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均采取防疫措施。应聘人员要自觉服从招聘单位防疫工作安排,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应聘活动的,要出具健康码、行程码及相关必要证明。不服从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故意隐瞒病情和相关接触史的,依法追究责任。
六、违纪违规处理
对应聘考生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七、其他注意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在湖北省人社厅网站、湖北工业大学校园网首页和人事处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留意,并务必保持手机等通讯工具畅通。
(二)因拟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学校可根据考察结果排序依次递补或者直接取消该招聘指标。
(三)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的监督检查。对于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对于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相关规定招聘的受聘人员,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四)对招聘工作有异议的,请及时与学校人事处联系或直接向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人事处联系方式:
联系邮箱:hbgydxrsc@163.com
办公电话:027-59750175
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湖北工业大学人事处人事调配科行政楼B205室(430068)
2.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邮箱:dc@mail.hbut.edu.cn
办公电话:027-59750034
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湖北工业大学行政楼B302室(430068)。
[打 印] [关 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