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http://xsjy.whu.edu.cn/news/149215210137027584.html
根据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关于2017年上半年高中阶段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2017年上半年高中阶段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和条件
我校2017年应届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高中阶段教师资格:
(一)参加全国或湖北省教师资格考试且全部成绩合格并取得考试合格证书。
(二)符合省教育厅有关政策规定的学历、普通话、体检、思想品德等条件。
1.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普通话水平要求二级乙等以上,申报语文学科教师资格要求二级甲等以上。
3.教师资格体检必须使用指定体检表。我校需参加认定的毕业生可于5月4日前(周一至周五上午8点开单采血,9点后不采血)携指定体检表(见附件1)到校医院挂保健科的号,到(工会二楼体检中心)保健科开单。也可到教育局指定的亚心七医院(原武汉市第七医院)体检。
4.思想品德鉴定要使用指定的表格(见附件2),由各学院出具鉴定并盖党委公章。
二、申请人网上报名
4月17日—4月28日,申请人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进行网上报名。高校应届毕业生只能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申报。申请人网报时应选择武汉市教育局作为认定机构,选择武汉大学为现场确认点。
三、高校现场确认
申请人网报结束后,按规定时间到武汉大学现场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
(一)现场确认时间、地点
学籍在本校,申请高中阶段教师资格并且已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的应届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请于2017年5月4-5日8:30-11:30;14:30-17:00内到学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第一会议室(信息学部1食堂2楼)进行现场确认。
(二)申请人现场确认应携带资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A3或A4纸正反打印),申请人自行填写打印并在诚信承诺处签名;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注意普通话水平必须是二级乙等以上,申请语文教师资格的,必须是二级甲等以上);
4.教师资格全国统考合格证明原件、复印件;
5.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1份(见附件2);
6.检查结论为合格的体检表原件(见附件1);
7.个人照片一张(照片贴在《申请表》右上角,注意只粘贴一个角)。
注意:申请人所有材料必须用牛皮纸档案袋装好,并打印封面(见附件3)粘贴在档案袋上。
(三)学校上报各申请人的确认材料给市教育局受理,经市教育局认定合格后颁发证书。具体领证时间以学校网站公告为准。
(四)有关高中阶段教师资格认定的政策、表格可登陆武汉市教育局网站(http://www.whjyj.gov.cn)搜索“武汉市高中阶段教师资格认定办事指南”查询、下载。
如有疑问可咨询:027-68770989 027-68770768
附:武汉市教育局关于2017年上半年高中阶段教师资格认定的公告
http://www.whjyj.gov.cn/news/201736/n57614021.html
附件1教师资格体检表
附件2思想品德鉴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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