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zip
2016年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空白).xls
武汉市人才服务中心2016年武汉大学毕业生就业服务方案.doc
武汉大学未就业毕业生户档托管申请表.doc
提醒:
1.已提交毕业申请并学院审核通过的学生,党组织关系、户口、档案都要办理离开学校。
目前还没毕业,还没提交毕业申请的,都还算在读生,户口、档案、组织关系都不用动。
1)了解清楚组织关系“转往基层党组织”的称呼和“介绍信抬头”单位名称
2)6月7日前在党支书处登记《党员组织关系转移信息表》
3)6月8日分党委汇总并审核登记信息,分党委开具介绍信
5)个人仔细核对无误,有效期(90天内)凭介绍信到单位办理转入
《2016年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填写说明
每一名2016年毕业生党员,无论其组织关系转移去向如何,均需填写《2016年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EXCEL格式),并确保所填信息的准确性。
1.“介绍信编号”为分党委完成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打印以后填写的,一个编号对应一名党员;校内互转的介绍信编号由组织部负责填写,留本院(系)的因不需要开具介绍信,故没有编号。
2.“分党委”栏填写单位全称,如武汉大学文学院党委等。
3.文字之间不要使用空格,如姓名为“张三”,输入“张三”,不要输为“张 三”。
4.“党员类别”栏,填写格式为“学生类别+年级”,如本科2011、硕士2012等。
5.“正式或预备”栏填写时注意:符合正常转正条件的毕业生预备党员,应在毕业离校之前按程序及时转为正式党员,作为正式党员转出,在该栏目中填写“正式”,否则作为预备党员转出,在该栏目中填写“预备”。
6.“入党年月”、“党费交至年月”栏用“yyyymm”6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如201606;“转出时间”栏用“yyyymmdd”8位数字表示,如20160622。
7.“身份证号”栏的单元格格式必须设置为文本格式,否则后三位数字为“0”。
8.“所往基层党委”栏填写接收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的基层党委全称。
9.“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栏填写的必须是具有在全省范围内或在全国范围内可以直接转接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全称。如果不清楚,请毕业生务必与所往基层党委联系,问清楚以后再填写。
10.“转移类别”栏,按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去向,分转省外(指组织关系转移到湖北省以外的)、转省内(指组织关系转到湖北省内本校以外的)、校内互转(指组织关系转到校内其他分党委)和留本院(系)四类填写,其中“转移类别”为“留本院(系)”的须在备注栏注明留本院(系)的原因,如考取本院研究生、留本院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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