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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新生户口(研究生)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9-13 浏览:

关于办理新生户口(研究生)的通知

文理学部各院系:

2017年新生户口迁移工作已经开始,为了确保该项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院系9月22日前将办理户口相关材料集中交保卫部一分部户政室。现将办理户口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户口迁移需提交的材料:

通知书(正联)+户口迁移证(市外)户口底页(市内)+身份证复印件(正面)+一寸照片2张(身高、学号)

二、不办理户口迁移需提交的材料:

上交录取通知书(正面)注明本人不转户口并签名

三、注意事项及要求:

1、请同学们仔细核对迁移证上的姓名、民族、身份证编码与所持身份证是否相同,出生地、藉贯要具体到市(或者县),迁移证上的姓名一栏必须与录取通知书上一致。如有错误请尽快回原藉更改。

2、请在户口迁移证左上角写上学号和身高。

3、请将照片贴在录取通知书的背面,用铅笔在照片背面写明学号和姓名。

4、校内直升的新生,请在录取通知书上注明原学号及源院系。

5、武汉市中心城区学生一律不转户口。

6、新生入学时学生可以选择是否转户口。一旦转来后在校期间除退学外不得再转出。一年级入学当年选择不转则以后不可再转。

7、请各院系将所有新生名册电子档交到我分部户政室,以便留存备查。(电子档内容:所有新生的姓名,学号,身份证号,是否转户口)

8、由于录取通知书和户口迁移证是公安部门办理户口的存档资料,收取后不再返还。以后同学们在办理护照、留学、教育储蓄等相关事宜时可能需要用到录取通知书和迁移证的复印件,因此提醒每一个新生,录取通知书一律自己复印保留,一旦上交不再借出。

9、上交户口时后续工作较繁琐,所以,各院系各班最好多来几个人,上午9点以后工作时间都能办理。

如有疑问请与户政室联系,电话:68766594

保卫一分部

2017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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