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招才办【2017】6号”文件规定:往年招收的大学生,凭本人书面申请、录取通知书、招生花名册(学校加盖公章复印件)、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本市户籍人员提供户口簿)和学校开具的就读证明(学校加盖公章),到学校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落户。派出所受理后,每周三报分局审批后办理。
即公安部门通知今年转户口的政策放宽,往届生也可以办理。
往届生按以上材料准备齐后自己去往派出所办理。
关于招生花名册
硕士:研究生院216崔晓娟老师可以复印招生花名册
博士:研究生院214彭廷洪老师可以复印招生花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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