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http://xsjy.whu.edu.cn/news/149518196046978638.html
各学院、系、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引导和鼓励我校毕业生到西部和艰苦边远地区就业创业,学校制定并出台了《武汉大学关于引导和鼓励毕业生到西部和艰苦边远地区就业创业的暂行办法》(武大毕字[2016]2号)。请各学院、系和培养单位认真学习文件的条款和奖励办法,特别是奖励的范畴,及时传达给毕业班学生。对毕业生的奖励和表彰将采取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毕业生本人填写申请表,相应学院或培养单位审核推荐并汇总,报学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确认。请各学院和培养单位于6月12日17:00前将推荐表和汇总表纸质版(须分管本科生和研究生副书记签章)报就业中心207室,过期不再受理。电子版发到邮箱:whu_jy@163.com。具体办法请下载文件。
特别说明:
1.个人申请的截止时间为6月10日,申请前应在就业信息系统内登记就业创业(网签协议书或办理创业证、西部和艰苦边远地区创业企业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申请材料请附就业协议书副本。
2. 各学院和培养单位请于6月12日17:00前报送推荐结果。
附件:
《武汉大学关于引导和鼓励毕业生到西部和艰苦边远地区就业创业的暂行办法》正文
附件1:全国艰苦边远地区名单(不含西部地区12省)
附件2:武汉大学毕业生自愿到西部和边远艰苦地区就业创业奖励申请表
附件3:武汉大学毕业生自愿到西部和边远艰苦地区就业创业奖励申请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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